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
关于2021年实施优惠政策的通知
各旅行社:
目前三明沙县机场已开通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、重庆、海口、南京、郑州、揭阳、青岛等往返航班,2020年旅客吞吐量达24.97万人次,极大促进了三明旅游业与民航业联动发展。根据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三明沙县机场运营优惠政策(试行)的通知》(明政办〔2015〕109号)文中关于包机补贴的规定以及《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1年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的通知》(明文旅〔2020〕193号)文中关于2021年关于航空旅游奖的规定,经我司研究,决定在2021年继续实行奖励政策。具体如下:
一、旅行社优惠政策
(一)团队奖励:
1、旅行社组织单次50人及以上乘坐三明沙县机场往返航班进港和出港的团队(非单程),由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给组团社奖励2000元/团;
2、旅行社组织单次50人及以上团队,若只在三明沙县机场单向进港或出港,则奖励1000元/团;
3、组织单次20-49人乘坐三明沙县机场往返航班进港和出港的团队(非单程),由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奖励1000元/团。
以上每半年结算一次,旅行社至少提前一天报备人数、行程及旅客身份信息,每个月10号提交上个月的团队材料。
(二)累计奖励:对当年度旅行社组织客源乘坐三明沙县机场往返航班的,按旅客人数给组团社予以奖励:
500-1500人,奖励10元/人;
1501-2500人,奖励20元/人;
2501-3500人,奖励30元/人;
3501-4500人,奖励40元/人;
4501人以上,奖励50元/人。
(分段计算不重复,具体解释权归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)
例:某旅行社年组织客源人数为5000人,则计算方法为:
1500×10 1000×20 1000×30 1000×40 500×50=130000元
旅行社须提前一天发邮箱报备人数(当天报备不计入考核人数);旅行社提供旅客姓名、证件号(身份证等有效证件)、航空运输电子客票号交企业发展部审核确认。每季度对账一次,每年统一兑现奖励。
(三)团队奖励与累计奖励不可同时享受。
希望各旅行社积极组织客源,遵守考核标准,如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奖励,在互惠互赢的基础上积极推介三明机场航线航班,带动三明旅游经济发展。
二、旅客优惠政策
(一)车票报销:登机前24小时内,从福州、莆田、南平、南昌、龙岩、古田以及三明各县市区(除沙县、三明市区)等地乘坐动/汽车至三明沙县机场乘机的旅客,给予报销车票费用,详见下表。
备注:车票仅对前往机场乘机单程车费进行报销。
(二)网约车优惠:登机前24小时内,从宁化、大田、永安等县市区乘坐交运网约车(注:交运网约车平台帮邦行)至三明沙县机场乘机的旅客,凭身份证、登机牌、网约车行程单、网约车发票按人给予一定额度车辆费用补贴,实际补贴金额参照出发地乘坐汽车客运班车到三明北站/三明站票面金额为准,详见下表。
(三)景点优惠:所有从三明沙县机场进港的航空旅客,均可享受三明市境内36个景点2.5折门票优惠(不含游船、竹筏、缆车、导游费及景交车),以登机牌上的日期次日始,7日内有效。具体景点详见下表。
执行日期为2021年3月1日-2021月12月31日。
特此通知。
(联络人:刘俊电话:13950177486 邮箱:)
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
2021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