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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机司党委〔2018〕12号
中共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委员会
关于印发《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全体员工
意识形态行为规范》的通知
公司各党支部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,推动公司全体员工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加强公司意识形态工作,提高员工文明素养,形成向善向上、遵纪守法、安全文明的舆论导向,依据相关法规,结合公司实际,经党委研究同意,特制定《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意识形态行为规范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执行。
附件:《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意识形态行为规范》
中共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委员会
2018年6月19日
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意识形态行为规范
一、严禁发表、传播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委决策部署相违背的信息及言论。
二、严禁发表、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,诋毁、诬蔑党、攻击国家领导人,或者歪曲历史事实的言论、图片、视频等。
三、严禁发表、传播诋毁、污蔑、攻击党的民族政策、宗教政策的信息和言论。
四、严禁发表、传播贬低、侮辱、丑化、曲解国家和民族英雄的信息及言论。
五、严禁发表、传播封建迷信、淫秽色情、奢靡享乐等低级庸俗,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信息、言论、图片、视频等。
六、严禁发布不实、不当言论或肆意渲染、散布、传播自然灾害、突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敏感问题。
七、严禁讨论、传播涉密或者敏感、不宜公开的事项。
八、严禁利用微信、微博等网络媒介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商业性推销、传销、推广活动。
九、严禁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,侵害国家、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。
十、严禁在网上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、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。
十一、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员工。
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